立法會雷曼迷你債券事宜小組委員會昨天傳召金融管理局總裁任志剛【圖】,議員主要是針對金融管理局在監管銀行銷售金融產品上是否失責,任志剛強調,金融管理局已經做了足夠的預警,但承認在金融海嘯後,投資者對保障自身利益的要求顯著提高。
被雷曼苦主視為罪魁禍首,對銀行監管不力的任志剛昨天宣誓後作供,並指出,雷曼證券在去年九月十四日倒閉前的十二個月,甚至是早在二○○六年年中,他已經向市場發出預警,指出金融衍生產品和金融創新對市場帶來的風險。
當初金融管理局也認為對投資者的保障是足夠的,但雷曼迷你債券問題發生後,金融管理局發現,投資者對投資保障隨着時間的改變而變化,事件也令監管機構意識到,投資者對金融產品監管的預期較現行規定多,故此立刻提出修訂,提出十九項建議,並在陸續落實中。
無權複檢銷售章程
議員湯家驊和詹培忠質疑任志剛何時得悉迷你債券並非債券時表示,如果任志剛有閱讀迷你債券銷售章程,文件一般只把產品形容為債券而沒有解釋,是否誤導投資者?
任志剛強調,他有看過有關銷售章程,但在銷售過程中,中介是有責任向客戶解釋產品風險,銀行有責任提供資料,讓客戶了解他們的投資風險。而且在香港的監管體系下,銷售章程由證監會審批,金融管理局沒有權力複檢。
他 在會上多次指出,披露為本的政策適合香港,應予以保留。政府為香港投資者提供適當保障措施所釐定的具體政策與國際慣例一致,採納包含四項主要元素的披露為 本制度。第一,發行人在投資產品文件內披露充足資料,包括所發售投資產品的性質及風險;第二,向公眾銷售這些產品的中介人要進行適合性評估,以確保產品適 合相關的投資者;第三,透過上述兩個程序,旨在讓投資者能作出有根據的投資決定;最後,在適當披露投資產品的性質及有關風險,以及作出適當的適合性評估 後,投資者在掌握充分資料的情況下對其所作的投資決定負責。
雷曼倒閉後,約四萬名投資者受影響,而且相當部分是因為銀行錯誤銷售所致,有議員認為是過去五年金融管理局在監管上出現錯誤,任志剛指出,金融管理局在監管銀行銷售信貸掛鈎產品上他與他的同事已竭盡所能,克盡己責,做好有關工作。
監管銀行銷售克盡己責
他指出,金融管理局一直關注信貸掛鈎產品的風險問題。過去曾經有八家銀行把信貸掛鈎產品評為高風險,五家評為中度風險,有三家評為低風險,其後金管局成功游說八家銀行,把有關產品的評級提升為高風險。
根據金管局資料,在二○○三年四月至二○○八年九月十四日,有一百七十八位懷疑被錯誤銷售的客戶轉介到調查小組調查,其中有一百四十八個個案由金管局的評核委員會處理,六十五個表證成立,最後有九宗成立,並對有關銷售人員進行了懲處。
儘管在雷曼迷你債券事件發生後,有超過四百宗錯誤銷售投訴被轉介到證監會調查,但任志剛認為,不能把過去五年的數據與雷曼事件發生後的調查個案相提並論。因為在金融市場大幅調整時,會產生更多違規銷售;同時,過去五年金融管理局的調查,是抽樣檢查銀行的受規管業務。
任 志剛指出,迄今為止,金管局收到超過二萬宗有關雷曼產品銷售的投訴,目前差不多所有投訴已經完成初步評估,已經展開調查的個案接近六千宗,其中超過四百宗 已經轉介證監會以協助證監會作出調查。金管局的目標是在明年三月底前能夠完成處理七成的投訴。同時,銀行方面已經與六千名投資者達成和解或將達成和解。
議員劉慧卿認為,金融管理局處理投訴太慢,任志剛則解釋已經在增聘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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